发布日期:2019-06-06
闽南师委[2019]29号
校内各单位:
经研究决定,聘任:
吴玉玲同志为外国语学院院长;
钟惠芸同志为外国语学院副院长;
肖仕琼同志为外国语学院副院长;
以上同志聘期四年(含试用期一年)。
特此通知。
中共闽南师范大学委员会
2019年5月31日
上一条:中共闽南师范大学委员会关于何东平等三名同志职务聘任的通知
下一条:中共闽南师范大学委员会关于黄金明等三名同志职务聘任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