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9-06-06
闽南师委[2019]30号
校内各单位:
经研究决定,聘任:
何东平同志为法学与公共管理学院院长;
黄耀明同志为法学与公共管理学院副院长;
娄伟同志为法学与公共管理学院副院长;
以上同志聘期四年(含试用期一年)。
特此通知。
中共闽南师范大学委员会
2019年5月31日
上一条:中共闽南师范大学委员会关于林梦雷等三名同志职务聘任的通知
下一条:中共闽南师范大学委员会关于吴玉玲等三名同志职务聘任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