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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全院科级以上干部进行年度考核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9-12-22

 

漳师委组﹝200919
 
 
各党总支部:
为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加强对我院处级领导班子和科级以上干部的管理和监督、激励和约束,建立促进科学发展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经院党委研究决定,于12月下旬至2010年1月中旬对全院科级以上干部进行年度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及范围
1、考核对象为全院副科级以上干部。
2、对外出学习、挂职锻炼、当年离岗累计超过六个月的,不列入考核。处级岗位上的科级干部按处级干部考核要求进行。
3、对机关各部处、教辅单位、各系领导班子的工作情况考核,学校将统一组织,另行安排。
二、考核内容
干部考核的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重点考核干部的工作表现和工作实绩。
1、德:指政治立场、思想品德、工作作风等。包括思想政治素养、全局观念、团结合作精神、民主作风、个人修养、道德品质。
2、能:指工作能力、理解和运用政策的水平、管理和服务水平等。包括决策能力、组织实施能力、管理能力、开拓进取、创新能力。
3、勤:指工作态度和勤奋敬业精神等。包括事业心、责任心,工作扎实性和以身作则的精神。
4、绩:指完成工作的数量、质量、效率、效益等。包括完成本部门工作计划情况、完成上级领导下达的各项任务的情况以及履行岗位责任的状况和效果。
5、廉:指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个人和所在部门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的情况等。
6、综合评价:指对干部胜任工作情况、工作成绩等各方面情况的总体评价。
三、考核方法和程序
1、考核方法
(1)考核主要采取述职和民主测评的方法进行,并根据需要进行谈话了解。考核办法按照《漳州师范学院处级领导班子、处级干部考核工作暂行规定》(漳师委200957号文件)执行。科级干部的年度考核工作由各党总支组织开展,测评工作可与处级干部的测评同时进行。
(2)在召开述职测评会之前,各部门和领导班子要形成工作总结报告(字数3000字左右),干部个人要撰写述职报告,处级干部述职报告(含处级岗)字数不少于2000字,科级干部述职报告字数不少于1500字,工作总结和个人述职报告的内容见漳师委200957号文件要求。参加考核的领导干部请登录院党委组织部网站(dep.fjzs.edu.cn/zzb)自行下载并填写《处级领导干部年度考核表》、《科级干部年度考核表》,在测评会结束一周内交党委组织部干部科。
(3)对科级干部的考核,各党总支(本单位无科级干部的除外)要成立考核组开展考核工作,由党总支书记任组长,考核组成员具体构成名单需报党委组织部同意。
2、考核程序
(1)干部述职与民主测评
各单位召开一次教职工会议(参加会议人员的确定见漳师委200957文件),会上单位领导干部进行述职述廉,并由与会人员对参加考核的领导干部进行测评。
(2)汇总统计。各单位群众评议结束后,党委组织部对民主测评结果进行汇总统计。
(3)确定考核结果考核工作组在民主测评的基础上,经过综合分析,按照漳师委200957文件规定标准,形成对干部的考核意见,报院党委审定。
四、考核时间安排
1、12月18日—12月25日,对考核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做好干部考核各项准备工作,成立考核工作组。
2、12月28日—元月8日,对各教学单位科级以上干部进行考核。
3、元月11日—元月15日,对机关各部处及教辅单位科级以上干部进行考核。
 
 
 
 
 
 
                                                             中共漳州师范学院委员会组织部
                                                       2009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