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2-05-16
闽南师委干[2022]11号
校内各单位:
经研究决定:
朱艳丽同志任校党委宣传部、校党委统战部副部长;
林正锋同志任学生处副处长;
以上同志试用期一年,原任职务自行免去。
特此通知。
中共闽南师范大学委员会
2022年4月28日
上一条:中共闽南师范大学委员会关于陈小玲、陈露明同志任职的通知
下一条:中共闽南师范大学委员会关于不再聘任陈添丁同志职务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