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2-05-16
闽南师委干[2022]12号
校内各单位:
经研究决定:
陈小玲同志任中共闽南师范大学计算机学院委员会副书记;
陈露明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
以上同志试用期一年。
特此通知。
中共闽南师范大学委员会
2022年4月28日
上一条:中共闽南师范大学委员会关于陈小玲同志任职的通知
下一条:中共闽南师范大学委员会关于朱艳丽、林正锋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