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1-12-30
组织〔2021〕33号
校内各单位:
经校党委常委会研究决定:
吴主敏同志任学生处管理科科长,原任职务自行免去。
特此通知。
中共闽南师范大学委员会组织部
2021年12月20日
上一条:中共闽南师范大学委员会组织部关于袁荔芳等六名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下一条:中共闽南师范大学委员会关于杨杏红等六名同志正式任职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