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2-03-04
组织〔2022〕5号
校内各单位:
经校党委常委会研究决定:
蔡爱华同志达到科级干部任职年龄界限,免去其财务处计划管理科科长职务。
特此通知。
中共闽南师范大学委员会组织部
2022年3月3日
上一条:闽南师范大学关于林福财同志正式任职的通知
下一条:中共闽南师范大学委员会组织部关于胡轩同志免职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