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2-03-21
组织〔2022〕8号
校内各单位:
经校党委常委会研究决定:
免去陈建漳同志的新闻传播学院党委组织员(正科级)职务;
李主泉同志任新闻传播学院党委组织员(副科级)职务,免去其校党委组织部干部科副科长职务。
特此通知。
中共闽南师范大学委员会组织部
2022年3月10日
上一条:中共闽南师范大学委员会组织部关于杨舟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下一条:中共闽南师范大学委员会组织部关于梁楹等三名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