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9-01-02
闽南师委〔2018〕133号
校内各单位:
经研究决定:
连恩德同志任中共闽南师范大学委员会副处级组织员,试用期一年,原任职务自行免去。
特此通知。
中共闽南师范大学委员会
2018年12月20日
上一条:中共闽南师范大学委员会组织部关于吴海云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下一条:中共闽南师范大学委员会关于周霖同志正式任职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