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9-06-06
闽南师委[2019]41号
校内各单位:
经研究决定,聘任:
张惠萍同志为商学院院长;
尤晨同志为商学院副院长;
张敏锋同志为商学院副院长;
以上同志聘期四年(含试用期一年)。
特此通知。
中共闽南师范大学委员会
2019年5月31日
上一条:中共闽南师范大学委员会关于陈再生等八名同志任职的通知
下一条:中共闽南师范大学委员会关于陈磊松同志职务聘任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