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9-06-20
闽南师委[2019]51号
校内各单位:
经研究决定,聘任:
武玉元同志为体育学院院长;
张东军同志为体育学院副院长;
聘期四年(含试用期一年)。
特此通知。
中共闽南师范大学委员会
2019年6月19日
上一条:中共闽南师范大学委员会关于汪曙华同志职务聘任的通知
下一条:闽南师范大学关于林福财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