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9-12-30
闽南师委[2019]126号
校内各单位:
经研究决定:
同意肖仕琼同志的辞职申请,解除其外国语学院副院长(聘)职务;
同意娄伟同志的辞职申请,解除其法学与公共管理学院副院长(聘)职务。
特此通知。
中共闽南师范大学委员会
2019年12月27日
上一条:中共闽南师范大学委员会关于欧阳红红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下一条:中共闽南师范大学委员会关于连恩德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