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8-06-08
组织[2018]48号
校内各单位:
经校党委研究决定:
刘红旗同志任马克思主义学院办公室主任,免去其校团委宣传部副部长职务;
张航同志任化学化工与环境学院办公室主任,免去其化学化工与环境学院教务科副科长职务;
柯晓梅同志任法学与公共管理学院办公室主任,免去其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务科副科长职务。
特此通知。
中共闽南师范大学委员会组织部
2018年5月29日
上一条:中共闽南师范大学委员会组织部关于陈露明等十名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下一条:中共闽南师范大学委员会组织部关于邱仙艺、陈曦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