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6-03-15
闽南师委〔2016〕18号
校内各单位:
经研究决定:
解除李歆同志所聘的艺术学院副院长职务;
特此通知。
中共闽南师范大学委员会
2016年3月14日
上一条:中共闽南师范大学委员会关于免去江历明同志职务的通知
下一条:中共闽南师范大学委员会关于王建红等同志正式任职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