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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闽南师范大学委员会组织部关于开展中层干部2016-2017学年度述职述责述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7-07

 组织〔201739

校内各单位:

为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强化责任意识,突出目标导向,经校党委研究,决定于今年暑假期间,开展全校中层干部2016-2017学年度述职述责述廉工作。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述职述责述廉对象

全校中层干部。

二、述职述责述廉方式

采用书面网上述职述责述廉与会议述职述责述廉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所有中层干部按要求在相关范围内书面述职述责述廉,各单位党政负责人还需进行会议述职述责述廉。

三、时间安排

1、各单位将本单位中层干部书面述职、述责述廉报告送由分管、联系校领导审阅后,于820日前,将电子版收齐汇总后交校党委组织部,电子版需注明何时已交校领导审阅。组织部邮箱:gbk2590550@163.com,联系人:叶靓靓。

2、干部述责述廉报告电子版、纸质版请于820日前交校纪委办。纪委办邮箱:jj@ mnnu.edu.cn,联系人:沈雄勇。

3830日,党委组织部将中层干部述职述责述廉材料送达校领导,审阅同意后上传学校网络办公平台和党委组织部网站首页供干部群众查阅。

39598日开展会议述职述责述廉工作(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四、测评安排

958日开展的述职述责述廉会上,根据《闽南师范大学二级单位领导班子和中层干部学年度考核实施办法(试行)》,校党委组织部对全校中层干部20162017学年度德、能、勤、绩、廉以及作风等方面表现进行民主测评。

五、相关要求

1、书面述职、述责述廉材料需分开写。述职内容(详见附件123)、述责述廉内容(详见附件4)供参考,要求突出重点、突出特色、突出优势、突出改革创新;

2、述职述责述廉时间每人不超过15分钟;涉及兼任两个以上(含)实职的,每人时间不超过20分钟;

3、需演示PPT进行述职述责述廉;

4、述职述责述廉时间节点为20162017学年,任现职未满一学年的,按任现职以来的工作进行述职述责述廉。

 

 

附件:1、院系党委(总支)书记述职内容

      2、二级学院(系)院长(主任)述职内容

3、机关、教辅单位负责人述职内容

4、干部述责述廉内容

     附件点击下载

 

中共闽南师范大学委员会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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