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0-09-04
组织〔2020〕23号
校内各单位:
经校党委常委会研究决定:
免去裴新星同志的校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机要科科长职务。
特此通知。
中共闽南师范大学委员会组织部
2020年9月3日
上一条:中共闽南师范大学委员会组织部关于李富荣等七名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下一条:中共闽南师范大学委员会关于裴新星同志任职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