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1-02-24
闽南师委干[2021]5号
校内各单位:
经研究决定:
陈超同志兼任中共闽南师范大学机关第二委员会委员、书记。
特此通知。
中共闽南师范大学委员会
2021年2月23日
上一条:中共闽南师范大学委员会组织部关于蔡伟政等十名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下一条:中共闽南师范大学委员会关于黄伟东同志任职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