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1-05-14
闽南师委干[2021]8号
校内各单位:
经研究决定:
张东军同志的体育学院副院长聘任试用期考核合格,予以正式任职,试用期计入任职时间。
特此通知。
中共闽南师范大学委员会
2021年4月30日
上一条:中共闽南师范大学委员会组织部关于陈茜、黄晓农同志正式任职的通知
下一条:中共闽南师范大学委员会关于武玉元同志聘任职务调整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