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1-06-16
闽南师大干[2021]5号
校内各单位:
经校党委常委会研究决定:
李常同志任教务处副处长,试用期一年,原任职务自行免去。
特此通知。
闽南师范大学
2021年6月4日
上一条:闽南师范大学关于陈明等六名同志正式任职的通知
下一条:中共闽南师范大学委员会关于林永崇、黄亮同志职务聘任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