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1-06-30
闽南师委干[2021]22号
校内各单位:
经研究决定:
聘任方江振同志为体育学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原任职务自行免去。
特此通知。
中共闽南师范大学委员会
2021年6月30日
上一条:中共闽南师范大学委员会组织部关于张成恕等三名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下一条:中共闽南师范大学委员会关于陈丽新等四名同志任职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