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1-12-23
闽南师委干〔2021〕27号
校内各单位:
经研究决定:
黄琳琳同志的文学院副院长任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任用;
胡海智同志的数学与统计学院副院长任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任用;
张骁同志的化学化工与环境学院副院长任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任用;
韩小彬同志的教育科学学院副院长任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任用;
以上四名同志试用期计入任职时间。
特此通知。
中共闽南师范大学委员会
2021年12月20日
上一条:中共闽南师范大学委员会关于杨杏红等六名同志正式任职的通知
下一条:中共闽南师范大学委员会关于欧阳红红同志免职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