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根据中共福建省纪委 中共福建省委组织部《关于印发<领导干部任职前廉政法规知识测试暂行办法>的通知》(闽纪〔2015〕29号)精神,经校党委研究,决定组织开展新提任干部廉政法规测试,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加对象
2015
年1月——12月新提任的干部。对象包括:中层干部(含聘);科级干部(含聘);各院(系)院长(主任)助理。(详细名单附后)
二、测试方式和时间、地点
1
、采取闭卷答题方式;
2
、 测试时间2016年2月24日(星期三)15:00—16:30;
3
、考场共三个,设在综合楼北区502、503、504室。
三、测试内容
1
、测试内容为领导干部应知应会的廉政法规知识,主要是党纪政纪条规和国家法律法规中的有关规定。
四、相关要求
1
、请各单位将本通知内容及时通知到本单位测试对象。
2
、请各参加测试的对象,寒假期间登录省纪委、监察厅网站,认真学习中央、省指定测试范围内的条规和知识点。
3
、参加测试人员原则上不得请假,如有特殊原因需请假,事后需补考。
特此通知。
中共闽南师范大学委员会组织部
2016
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