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部门概况 党建工作 干部工作 服务流程 政策文件 下载专区 >>部长信箱>>
您的位置: 网站首页 >> 党建工作 >> 党员管理 >> 正文



关于做好漳州师范学院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思想政治工作者推荐工作的通知

━━━━━━━━━━ ━━━━━━━━━━

 

各党总支
201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为巩固和扩大近年来我院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成果,展示新时期共产党人的良好形象,进一步动员、激励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在推动我院科学发展、跨越发展中创先进、争优秀,掀起创先争优活动新高潮。经党委研究决定,拟于今年“七一”表彰一批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思想政治工作者,并从中推荐出受省委教育工委、漳州市委表彰的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个人。现将做好表彰对象推荐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表彰对象的重点和基本条件
这次推荐表彰的对象应是在推动学校科学发展、促进校园和谐中创造优秀业绩、作出突出贡献、得到党员群众公认的先进模范。重点是近三年来,特别是在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和创先争优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思想政治工作者
先进基层党组织的基本条件是:认真完成党章和《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规定的党的基层组织基本任务,模范践行“五个好”的基本要求。领导班子好,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团结协作,勤政廉洁,有较强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党员队伍好,能够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始终保持先进性,党员干部能够积极发挥骨干带头作用;工作业绩好,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在推动学院科学发展、促进校园和谐稳定等工作中成绩显著;工作机制好,各项制度完善,工作运行规范;师生反映好,党群干群关系密切,党组织在师生中有较高威信,党员在师生中有良好形象。
优秀共产党员的基本条件是:认真履行党章规定的党员义务,模范践行“五带头”的基本要求。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带头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带头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带头争创佳绩,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生,努力钻研业务,甘于奉献,熟练掌握本职岗位所需要的知识和技能,不断开拓创新,工作成绩显著;带头服务师生,主动帮助师生解决实际困难;自觉遵守党的纪律和学校校规校纪,廉洁自律,敢于同不良风气、违法行为作斗争,积极主动维护学校稳定。其事迹突出,在全院有一定影响或在本单位有较大影响,受到广大党员和群众的赞誉。
优秀党务工作者的基本条件是:刻苦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特别是关于党的建设理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热爱和熟悉党务工作,继承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党务工作的方法和途径,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有较高的理论素养和政策水平;党性强,作风正,坚持原则,廉洁奉公;密切联系师生,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在党员和群众中有较高威信。
优秀思想政治工作者的主要条件是:刻苦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带头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带头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在政治上、思想上和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有较强的政治敏锐性和鉴别力;热爱思想政治工作,熟悉思想政治工作业务知识,积极探索新形势下思想政治工作的有效方法和途径,工作能力强,成绩突出;坚持原则,为人师表,关心、爱护师生,热心为师生服务,受到广大师生的赞誉。
先进基层党组织可按党总支部或党支部申报推荐,每个系党总支推荐基层党组织1-2个,机关党总支推荐基层党组织3-4个;推荐优秀共产党员,应向教学、科研、管理一线党员倾斜;推荐优秀党务工作者,应向基层从事党务工作的同志倾斜;推荐优秀思想政治工作者,应向一线辅导员倾斜。校级党员领导干部原则上不推荐,处级党员领导干部事迹十分突出的可以推荐,但数量要从严掌握。
二、推荐办法和要求
此次推荐表彰工作,要和学校目前正在开展的争创“教书育人先锋岗”、“科技攻关创新岗”、“管理服务示范岗”、“勤学成才模范岗”的专题活动结合起来,按照“一先三优”的基本条件和“四类岗位”争创优秀的具体评价要素,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方式开展推荐工作(具体推荐名额见附件1
推荐工作是一项十分严肃的工作,各党总支要加强对评选工作的领导,要坚持标准,严格程序,认真把关,务求每个推荐对象都能经得起检验,要把推荐过程,作为创先争优的过程,作为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的过程,作为激励先进、鞭策后进、推动各项工作的过程,进一步形成学习先进、争当先进、赶超先进的浓厚氛围。各党总支所推荐的对象,要注意岗位分布,使其具有广泛的代表性。推荐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思想政治工作者的人选不要交叉,要注重工作实绩和师生公认,广泛听取意见。
各推荐单位在正式上报推荐对象前,请先与党委组织部沟通,并在本单位通过一定形式进行公示后,以党总支的名义于4月22日前向院党委组织部报送推荐工作情况报告一份、推荐表(其中主要事迹500字左右)和先进事迹(通讯形式、1500字左右)各一式三份(附电子文档)。
推荐参评学院党委、漳州市委、省委教育工委表彰的先进基层党组织,学院将组织逐轮评审后产生。推荐参评省委教育工委、漳州市委表彰的优秀个人,各党总支在推荐表中“党总支意见”栏予以注明,学院将组织进行再次评选后产生。曾获得过省级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思想政治工作者表彰的,此次不再重复推荐作为省级表彰。
三、表彰方式
“七一”前夕,学校党委将对受表彰的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思想政治工作者作出表彰决定,授予荣誉称号,颁发荣誉证书。同时,学院将通过一定的形式和渠道,宣扬他们的先进事迹,推广他们的先进经验,努力形成比先进、学先进、赶先进的良好氛围,使学校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和改革发展事业不断向前推进。
 
附件:1、漳州师院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思想政治工作者推荐名额分配表
2、漳州师院先进基层党组织推荐和审批表
3、漳州师院优秀共产党员推荐和审批表
4、漳州师院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和审批表
5、漳州师院优秀思想政治工作者推荐和审批表
6、“教书育人先锋岗”、“科技攻关创新岗”、“管理服务示范岗”、“勤学成才模范岗”评价要素
 
 
                                 中共漳州师范学院委员会
                                  二○一一年四月十一日
 


主办单位:中共闽南师范大学委员会组织部 办公地址:科技楼 南 1404 
联系电话:0596-2591402 传 真:2591402 邮 编:363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