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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闽南师范大学委员会关于做好全校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思想政治工作者推荐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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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党总支:
近年来,在中央、省委、校党委的正确领导下,我校广大基层党组织、共产党员和党务工作者、思想政治工作者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积极促进学校科学发展、维护校园和谐、服务师生群众、夯实基层组织,为推动学校内涵式发展作出重要贡献。为表彰先进、弘扬正气、振奋精神、鼓舞斗志,深入推进我校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进一步激励我校基层党组织、共产党员、党务工作者和思想政治工作者积极投身学校改革发展稳定,经党委研究决定,拟于今年“七一”表彰一批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思想政治工作者,并从中推荐出受省委、省委教育工委、漳州市委表彰的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个人。现将做好表彰对象推荐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的基本条件
先进基层党组织的基本条件是:出色地完成《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的党的基层组织基本任务和《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规定的高校党的基层组织主要职责,模范践行“五个好”的基本要求。领导班子好,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风建设持续开展,坚持民主集中制,团结协作,勤政廉洁,凝聚力战斗力创造力强;党员队伍好,素质优良,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党员干部充分发挥骨干带头作用;工作机制好,各项制度完善,工作运行规范;工作业绩好,求真务实,开拓创新,推动学校科学发展有力,各项工作成绩显著;群众反映好,知民情、解民忧、化民怨、暖民心,党群干群关系密切,得到党员和师生员工的拥护。
优秀共产党员的基本条件是:中共正式党员,认真履行《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的党员义务,模范践行“五带头”的基本要求。认真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法律和业务知识,理想信念坚定,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省委保持高度一致;带头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熟练掌握本职岗位所需的知识和技能,不断开拓创新,在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在学校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诚心诚意为师生员工谋利益,在平时工作中埋头苦干,甘于奉献,立足岗位,创先争优,在危急时刻敢于挺身而出维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和法律法规,带头弘扬正气,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其事迹突出、在全校有一定影响,受到广大党员和群众的赞誉。
优秀党务工作者的基本条件是:坚决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注重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特别是党的建设理论;热爱和熟悉党务工作,认真履行职责,积极探索新形势下高校党务工作的方法和途径,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工作成绩显著;带头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坚持原则、公道正派、廉洁奉公、顾全大局;密切联系群众,善于做群众工作,在党员和师生员工中有较高威信。
优秀思想政治工作者的基本条件是: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自觉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热爱思想政治工作,认真学习、钻研思想政治工作业务知识,坚持继承与创新相结合,理论与实践相统一,工作能力强,成绩突出;坚持原则,为人师表,具有较高的道德修养和良好的文明行为规范,做师德的表率;关心、爱护师生,做师生的知心朋友,热心为师生办好事、实事,在师生中享有较高威信。
二、推荐办法和要求
这次表彰的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思想政治工作者,按党组织隶属关系,以各党总支为推荐单位,按照“一先三优”的基本条件,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方式开展推荐工作,具体推荐方法如下:
每个学院党总支推荐先进基层党组织各1个和优秀思想政治工作者各1名;离退党总支推荐先进基层党组织1个,机关党总支推荐先进基层党组织3个,先进基层党组织可按党总支部或党支部申报推荐,学校将对以上两类推荐对象进行二次评选;
优秀共产党员(教工)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的按推荐名额分配表(附件1)中的分配名额进行推荐;
各学院党总支推荐参评省委教育工委、漳州市委表彰的“一先三优”,需在推荐表的“党总支意见”栏予以注明,学校将在各党总支推荐的基础上进行二次评选;
近五年内获得过省级、市级、全省高校的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思想政治工作者表彰的,此次不再重复推荐作为表彰对象。校级党员领导干部原则上不推荐,处级党员领导干部事迹十分突出的可以推荐,但数量要从严掌握;
推荐优秀共产党员,应向教学、科研、管理一线党员倾斜;推荐优秀党务工作者,应向基层从事党务工作的同志倾斜;推荐优秀思想政治工作者,应向一线辅导员倾斜。
各推荐单位在正式上报推荐对象前,请先与党委组织部沟通,并在本单位通过一定形式进行公示后,以党总支的名义于4月29日前向校党委组织部报送材料:推荐工作情况报告一份、推荐和审批表(需附纸质照片,主要事迹以第三人称、通讯稿形式撰写,字数1200字左右),推荐参评市委表彰的需加附事迹材料(2000字左右、标题黑体二号、正文仿宋小三,行间距28磅)、个人简介(300字左右,字体要求同上)和汇总表。以上材料纸质一式两份,电子版发送至邮箱:zzsydj@126.com.
推荐工作是一项十分严肃的工作,各党总支一定要坚持标准,精心组织,严格程序,认真把关,对确定的推荐对象需进行认真考察,广泛听取师生的意见
三、表彰方式
“七一”前夕,学校党委将对受表彰的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思想政治工作者作出表彰决定,授予荣誉称号,颁发荣誉证书。同时,学校将通过一定的形式和渠道,宣扬他们的先进事迹,推广他们的先进经验,努力形成比先进、学先进、赶先进的良好氛围,使学校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和改革发展事业不断向前推进。
 
附件:1、闽南师大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思想政治工作者推荐名额分配表
2、闽南师大先进基层党组织推荐和审批表
3、闽南师大优秀共产党员推荐和审批表
4、闽南师大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和审批表
5、闽南师大优秀思想政治工作者推荐和审批表
6、全市先进基层党组织推荐名单汇总表
7、全市优秀共产党员推荐名单汇总表
8、全市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名单汇总表
 
中共闽南师范大学委员会
2014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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