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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师范学院关于2006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等有关事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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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党总支部:
2006届毕业生即将离校,为加强对毕业生党员的管理,规范转移程序,减少组织关系转移的中间环节,提高工作效率,现将集体办理组织关系转移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党总支应在规定的期限内将毕业生党员的党组织关系全部迁出。按照《中共福建省委组织部关于简化在本省范围内转接党员组织关系手续的通知》(闽委组通[2004]31号)规定:在本省范围内,各乡镇党委、街道党工委、机关、企业、学校、科研院所等党的基层委员会(不含企业、大专院校的分党委),可直接相互转接组织关系。
二、转移党员组织关系,是党组织一项严肃的工作,必须加强对转移党员组织关系的管理。请各党总支及毕业生党员认真学习《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须知》(文件附后),并于办理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前填写《漳州师范学院2006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登记表》(见表1)。各党总支于6月15日前将《漳州师范学院2006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登记表》(一式两份)上报院党委组织部审核、编号。之后,请各党总支派一至三名毕业班党员于安排的时间到组织部办理相关手续。学院发放组织关系介绍信时应请毕业生党员在《漳州师范学院2006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登记表》上签字。签收完毕后,一份报院党委组织部存档,一份各党总支备案。因改派或接收单位不准确等原因,需要更换介绍信的毕业生党员,请在有效期内于下学期开学半个月内将原介绍信交回院党委组织部,重开介绍信。
三、办理组织关系的时间安排:
6月19日上午:物理系、化学系、生物系、数学系
6月19日下午:外语系、体育系
6月20日上午:管理系、经济系、政法系
6月20日下午:中文系、教育系
6月21日上午:历史系、计算机系
附件:《漳州师范学院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须知》
                   漳州师范学院党委组织部
二〇〇六年六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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