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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0-2012年漳州师范学院创先争优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推荐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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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党总支:
根据省委教育工委组织部和市委组织部关于做好2010-2012年创先争优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推荐工作的通知精神,推荐我校创先争优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表彰对象的重点和基本条件
这次表彰的对象应是在2010—2012年创先争优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推荐创先争优先进基层党组织的范围,主要是党总支、党支部,应侧重向教学、科研、管理一线党支部倾斜,注意推荐在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中涌现出的基层先进典型。推荐优秀共产党员的范围是学校中的党员干部师生,应注意向教学、科研、管理一线岗位倾斜,校级领导干部一般不作为推荐对象,中层干部除在创先争优活动中有特别优秀表现和突出贡献外,原则上也不作为推荐对象。
创先争优先进基层党组织的基本条件是:出色完成党章规定的基本任务,努力做到“五个好”:一是领导班子好。领导班子能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工作思路清晰,党组织带头人表率作用好,团结协作,求真务实,勤政廉洁,有较强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二是党员队伍好。党员素质优良,有较强的党员意识,能够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三是工作机制好。规章制度完善,管理措施到位,保障机制落实,工作运行顺畅有序。四是工作业绩好。各项工作成绩显著,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事迹突出。五是师生反映好。基层党组织在师生中有较高威信,党员在师生中有良好形象,师生干群关系密切。
创先争优优秀共产党员的基本条件是:模范履行党章规定的义务,努力做到“五带头”:一是带头学习提高。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认真学习科学文化知识,自觉坚定理想信念,努力成为学习榜样。二是带头争创佳绩。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刻苦钻研,勇于实践,无私奉献,在本职岗位上做出突出成绩。三是带头服务师生。宗旨意识强,尊师友生,热心社会工作,积极帮助师生解决实际困难,在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等各项活动及工作中表现突出。四是带头遵纪守法。自觉遵守党的纪律,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模范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积极主动维护校园稳定。五是带头弘扬正气。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敢于同不良风气、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
二、推荐的办法和要求
建党90周年受到各级党委表彰的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高校优秀思想政治工作者,这次原则上不再推荐,请各党总支按照推荐名额分配表(附件1)做好推荐工作。推荐参评省委教育工委的表彰对象,请在推荐和审批表中“党总支推荐意见”栏予以注明,由学院组织评审后产生。
推荐工作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方式开展。所推荐的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要注意科学分布,要具有先进性、典型性和代表性。表彰推荐工作是一项十分严肃的任务,各推荐单位一定要坚持标准,精心组织,严格程序,认真把关,务求每个推荐对象都能经得起检验。
各推荐单位以党总支的名义于4月20日前向院党委组织部报送推荐和审批表(先进事迹500字左右,双面打印)、推荐对象事迹材料(一般2000字左右,通讯形式)、优秀共产党员个人简介(300 -500字左右),以上材料各一式三份和推荐情况报告一份,电子版发至组织部邮箱:zzb2591402@126.com
附件:
1、漳州师院学校创先争优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推荐名额分配表
2、漳州师院学校创先争优先进基层党组织推荐和审批表
3、漳州师院学校创先争优优秀共产党员推荐和审批表
 
 
中共漳州师范学院委员会
二○一二年四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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